回家時在地下街上看到,被鼓聲和歌聲所吸引,停下腳步看她唱得怎麼樣。沒想到這一停就停了一個小時,真有兩把刷子呀,這個女生。77年次,看她的經歷上寫著大大小小的比賽,從五燈獎開始,會打鼓又會彈琴,非常有才華。聽了一個小時,我丟了50塊,這麼出色的街頭藝人,靠自己的力量而沒有唱片公司的資源,令人欽佩。我希望她能一直唱下去,傳播音樂的美妙,我只能盡小小的力量,用網誌幫她傳播。順手拍了幾段影片,不過這失戀無罪,比起來還是我們阿音贏了好大一籌,哈哈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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