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其實有時候拍照就是這樣,很工匠。
該用什麼角度拍,燈光夠不夠,ISO調多少,光圈怎麼樣,閃光打在哪?思考了一大堆拍照的「應注意事項」,會不會拍出來的照片,唯獨少了自己的感動在裡面?體有了,魂不在。那麼,為什麼要拍下這一瞬間,好像就失去了意義。
照片該是存有一個故事,在這背後,在那裡頭。
我喜歡他的序。林盟山‧自序
我不是樂手,也不懂音樂。
我拍照,但我不是記者,只是碰巧某些場合我有相機。稱不上好的攝影,照片也棒不到那裡去,只是覺得這些東西當時的氣氛很動人。
為什麼拍這些人這些照片?我忘了我最初的動機了。
只是很簡單的在某些時空、某些場合,遇到某些人,當時所流露出來,我所感受到的氣味。
我想記錄下來的是那個氣味...。
雖然我其實並不理解那是什麼又或者是他們可以成為什麼,也許是個屁,但那也不重要。我只是很主觀、任性的覺得這些人身上洋溢著一股青春的氣息,很真誠也很動人。
相片也許很主觀的記錄了那些時刻的感動、愉悅、亢奮與怒氣,但也很可能是我自以為是的自瀆或者自我催眠,也或許,我只想抓住青春的尾巴。
就這樣一路下來,發現十年就這麼過去了。
台灣開始有了去曬了十年太陽的春吶、越來越多大牌的野台、和年年找不到海灘的海洋。朋友說我莫名奇妙的經過了這十年來很多珍貴動人的東西,尤其是音樂。
我不瞭解也不很清楚,就如同當初一起玩樂的朋友,有人離開、有人過世、甚至有人成為下一批年輕人的偶像,有些變成重要的音樂人。也或許更多人不認識他們--他們的音樂、他們的熱情、他們的感動,可能也不理解,為何這些照片可以構成一本書、或是一個展覽。
我想,我只希望能做個見證,為我所身處的年代,一首歌、一場音樂祭,或是某個大牌。
我不知道我真切的拍到什麼。音樂?音樂人?青春的氣息?或是憤怒?
但,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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