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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陣子沒在壹周刊上見著惠菁的專欄,以為她消失了。沒想到前幾天在中時讀到那熟悉的文字,她去了上海,持續在做著該做的事情。她說了關於她宿醉的事,想嚇嚇她的朋友,以為朋友會因為沒見過這般文藝青年放縱心神的模樣而大感訝異,沒想到朋友只說了一句:「那對身體不好吧」,口氣異常地鎮定。
日常生活固然要按正規而行,工作努力,生活用心;但那未必包含了完全的自己,偶爾也想從方方圓圓的生活軌道中脫離,做個盡情胡鬧的小頑童。有青春有陽光,有電音配燈光,酒精的熱度隨著血液在臉頰上發燙,指間的菸草點著火苗,吸吐間獲得暫時的解放。吧台上一個個扭腰擺臀的身軀,高聲歡呼、盡情暢飲,這樣遊走於黑暗世界裡,帶有一番特殊的氣息在身上,靈魂能到達的地方,也變得不太一樣。
而該怎麼去說好或不好呢?總之,無論宿醉或清醒,那都是生命性格中,另一個比例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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